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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锣鼓书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陕州锣鼓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锣鼓书是一种古老的传统戏曲艺术。主要流行于河南西部西陕县灵宝卢氏洛宁山西南部平陆芮城夏县一带,这些县历史上归陕州所辖,所以人们把这一区域的曲种称为陕州锣鼓书。

据老艺人们介绍, 陕州锣鼓书为坐唱形式,从古代敬三皇神开始,开场前都要先奏一阵开场锣鼓,借以制造气氛、招徕听众,所以称为“锣鼓书”,并有铰子、锣鼓、筝伴奏,后逐渐加上弦乐器,其主要演奏乐器为四股弦,所以当地群众也称其为“四股弦书”。书班多为盲人艺人,每个书班少则四五人,多则七八人,每人根据不同人物的身份、性格用不同银色扮演不同人物,一两人亦可演出,自拉、自打、自唱。

唱腔音乐调式主要为“徵”调式,演唱时多定为F调或者G调,唱腔属于板腔体,唱腔板式有慢板、二板、连字句、简字句、飞板、弯子腔、间板、留小等。

锣鼓书的唱词语言,用豫西、晋南地区的中原官话汾河片方言演唱,它的语言调值基本和秦腔、蒲剧、眉户类同。唱词句式结构多为上下句,多用“七字句”和“十字句”,偶尔也有“五字句”。锣鼓书属于说唱音乐,因此唱腔和语言结合的很紧密,尤其是演唱农村题材的书词,方言土语使用较多。

陕州锣鼓书可上溯到古代,从曲目考证,唱本属于七字词格,以叙述为主,代言为辅,内容尚未发现有演戏唱戏情节,没有受过戏曲及其唱本影响的痕迹,所以陕州锣鼓书的起源应当早于戏曲。

据陕县文化馆已故老馆长李树滋和山西省《蒲剧音乐》主编康希圣考察研究,陕州锣鼓书和蒲剧同属板腔音乐,陕州锣鼓书产生在前,蒲剧受其影响从坐唱走上舞台成为戏曲在后。

陕州锣鼓书作为一个稀有的传统戏曲剧种,在戏剧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艺术价值非常突出。

其一,由于盲艺人之间交流较少,曲目、音乐基本保持着原生态,具有十分珍贵的史料价值。此外,其曲牌音乐、演奏形式对研究中国曲艺发展、变迁历程等都有重要意义。

其二,盲艺人通过坐唱和声腔韵律、音乐演奏表现故事情节。一人同时操作七八种乐器,堪称中国的“架子鼓”、“爵士乐”,一人同时扮演多种角色,音色变换技艺高超。这种独特的演唱形式是其他“姊妹”艺术难以比拟的,因而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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