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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会(火宫殿庙会)

庙会(火宫殿庙会)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庙会(火宫殿庙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火宫殿庙会源于我国上古时代人类对火的崇拜,以敬火、拜火、用火、管火的祭祀礼仪而发展为融宗教、民俗、饮食、消防于一体的多元文化载体,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视火为神灵,围绕崇拜火神进行以官府主祭、民间社团参加的祭祀活动而形成的宗教文化。《史记》、《路史》、明万历五年(1577年)、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的《长沙府志》、《善化县志》都有火神庙祭祀的记载。

二、以唱大戏(湘剧)、玩杂耍、唱长沙弹词、评书(讲书)、看西洋镜、卖转糖、泥人、面人为主体而形成的民间民俗文化。至今火宫殿仍保留着演唱各种戏曲、弹词、捏面人、转糖、古玩、剪纸等十多种民间民俗文化项目。

三、由祭礼、赶庙会活动孕育的,以肩挑、摆摊叫卖风味小吃而形成的饮食文化。其中,最为突出的有流传着近200年的臭豆腐等“八大小吃”传统工艺制作,仍在传承、发扬,成为湖湘风味小吃的源头。目前火宫殿传统小吃已发展到300余个品种,年接待客流量200余万人次。

四、以不敬奉火神,火神对失火者实施“惩罚”(请戏班唱戏或祭拜)来警示人们安全用火,而后发展到用科学的态度创办(1862年)火宫殿救火会,倡导以防为主而形成的消防文化,使火宫殿成为长沙消防的摇篮。

火宫殿庙会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它既是湖湘古老火文化历史的缩影,也是湖南民风民俗文化的亮点。火宫殿庙会作为湖湘火庙文化载体,延续着千百年来火与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火与饮食文化的情缘。火宫殿庙会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对继承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现代文化物质生活服务、彰显长沙历史文化名城深厚文化底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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