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灯”是长江中下游一带,在民间驱除疫鬼的活动。其渊源可追溯至《诗经》所记载的“祃祭”,即出师前祈祷胜利的“出师祭”。槐坎走马灯相传已有230多年的历史。清朝咸丰年间,当地有王氏兄弟四人,长兄王荣堂是极具经济头脑之人,动员家乡人种树养畜,因此家家户户圈养了许多家畜,如马、牛、羊、鸡、犬、猪等,称为六畜,其中马为六畜之首。夜晚喂食时,村民点灯笼照明,灯笼上写一个“马”字,以祈求六畜兴旺,后经过演变,出现了具备马的形状的“马灯”,并渐渐形成了一套表演形式,每逢喜庆节日,村上便有走马灯表演。走马灯象征着太平、吉祥,所以亦有“太平马灯”之称。最早的走马灯表演规模很小,只有一、两只,经过发展加工,渐渐增加,最多时达16只。
槐坎走马灯作为一种民间表演艺术,一般在喜庆节日时演出。槐坎马灯的表演人数没有特别规定,视演出场地而定,恢复后的走马灯表演人数有17人,其中小丑1名,马灯8只,马夫7人,表演的队形有九天星、梅花阵、十字板门阵、金钩阵、锁条阵等,演员按照音乐节奏变换队形,演唱曲调有五更调、洋腔调等。演出时,演员先按锣鼓节奏走动,速度由慢到快。然后开始演唱,由女演员先唱,马夫及小丑则在过门等地方加入演唱,称为“帮腔”,歌词内容多为讲述古代名人故事。伴奏人员一般有7至8人,伴奏乐器分别是:锣、鼓、号、锁呐、叽呐、二胡、招君,其中“招君”为特色乐器,在马灯出场时吹奏。早些时候,马灯演员多为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恢复以来,一般为十二、三岁的少年,女生饰演马灯,马夫及小丑由男生饰演,马灯分为头、身、尾三截,每一截都装有小灯泡(最早用蜡烛),女演员从身体与尾部中间钻进去,将马灯用绳拴在身上,用手拿着马头舞动。小丑手握一根棍子(棍顶有一盏灯)在前面引路,马夫手持马鞭,在马灯周围表演。
当地走马灯富含特色,马灯形状栩栩如生,表演人数多,阵势较强大,场面热闹、喜庆。
信息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