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龙俗称耍龙,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人们把龙当作吉祥的化身,相信它既能除恶辟邪、降妖伏魔,又能兴云作雨使五谷丰登。所以人们常常把自己的命运和美好的愿望与龙连在一起。天旱无雨时人们盼望龙能恩赐及时雨,逢年过节时人们舞龙祈求人寿年丰。清苑县戎官营的绣球龙灯就是这样代代相传下来的。
戎官营绣球龙灯,从师承关系上,只能推算到清同治年间的王老印。但据原孙村娘娘宫内有一幢明朝万历九年立的《重修娘娘宫碑记》,在施主栏内,有戎官营“云龙圣会”会首戎轩的名文。这说明早在四百多年前,戎官营就有了绣球龙灯。
绣球龙灯由龙头、龙体、龙尾三部分组成。共十二节(闰年十三节),每节代表一个月,两条龙共二十四节,象征农历一年二十四节气。各节之间断开,每节由两个绣球状的圆球构成,球内有蜡烛点燃后,灯芯向上永不息灭。表演时各节随龙头舞动,引龙人持彩球(龙珠)戏逗红、绿两条龙作舞。其表演形式分踩街和撂场两种。表演内容有二龙出水、龙马献图、跃龙门、龙门阵、大过桥、月亮门、抄连环、二龙逗宝珠、金龙盘玉柱、二龙戏水、摆字、吐字等。绣球龙灯既有巨龙腾飞之势,又突出了灯的特色,两者并存,钢柔相济,极具观赏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绣球龙灯得以迅速发展,建国初期戎官营绣球龙灯在保定市大街上舞动,夜晚把路灯全部关掉,两条火龙腾飞翻舞,气势壮观,绣球龙灯已被载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河北卷)。
信息来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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