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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苗场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赶苗场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赶苗场是习水县醒民镇苗族同胞的传统习俗。醒民镇位于习水县南部,与同民镇、四川古蔺县太平渡镇接壤,与隆兴镇隔河相望,最高海拔866米、最低海拔291米。地形为典型的山丘地貌。全镇以种、养殖业为主,属典型的农业镇乡。境内土壤为紫色土,出产水稻、玉米、小麦、薯类、豆类、油菜等普通农作物。

据醒民镇老人讲述,明末清初时,部分苗族族人帮江西冯姓族人牵马到达醒民地,冯姓主人盛情好客留下了他们,并将青凉山到青龙杠划给了苗族先祖。苗族们以打猎为生,后又迁至麻窝头居住并把他们的坟葬于坟山头。有一年,土匪匪首刀大胖抢劫苗族族人,打死了苗族祖婆熊氏,苗族领头人李二顺带领族众与熊氏四川娘家苗族数百人,带着武器将刀大胖围困、缉拿,并于正月初三在榨山包(现龙坪四组)将刀大胖处决。此后,经苗族头领商议,又将这一天定为苗族会亲、说亲、访友、通婚的节日。后又因(现龙坪4组)榨山包地方较小,经再次商议,将榨山包迁到现在的榨山坝,并在榨山坝设驿站、食店、烟馆,方便行人住宿活动。由于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历史原因,苗族人民的通婚关系,一直在本民族内进行,这就影响了苗族未婚青年在选择配偶上的自由交往。这样的情况下,榨山坝赶苗场踩山相亲也应运而生。

赶苗场其意义十分独特,醒民镇地处川黔边界,两省世世代代居住的乡民交往频繁。在历届苗族族长李二顺、李德林、李三和、张银海、李少文等几代人的努力下,现今的榨山坝在正月初三踩山节这天,少数民族载歌载舞、吹芦笙、对山歌、跳苗舞、吃苗粑等。少数民族青年这时也会谈情说爱,对歌相亲,汉族家长带小孩找苗族女当干娘,以吉祥平安,赶苗场上热闹非凡。

赶苗场是醒民镇苗族和汉族人民共同发展繁荣的一种交接场所,是苗族及各民族人民在长期农业社会生产方式特定环境下形成的一种生产和文化空间,承载了醒民镇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和原始群体传承的记忆。并通过赶苗场的经济文化形式传承,成为醒民镇传统文化得以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但由于受经济的影响和汉文化的影响,民众参与的热情虽逐年高涨,但赶苗场中苗族本土文化有逐渐被同化的趋势,赶苗场活动已逐渐演变为纯商业的经济商贸- ,苗族特色的服饰和生产、生活用品也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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