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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端公

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跳端公为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安县跳端公在清末就已经出现了。解放后跳端公逐渐趋于频危。

在农村,有些患者久治不愈,便请端公作法,驱鬼辟邪,祈求平安;“跳端公”仪式古老,时而舞,时而跳,时而说,时而唱,时而怒,或是兼而有之。唱词内容丰富,其中念唱的《上坛经》等反映了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哲学思想和道德观念。主要道具有师刀、令牌、羊皮鼓和用牛角做的卦等。它也是羌族“释比文化”与佛教、道教、地方戏曲等相互影响的产物。

端公作法都要收取报酬,有“宁把江山让你坐,佛法咒语不送人”之说。后传川西北地区的民间巫教社团(端公戏班)曾比较活跃。巫师们经常根据不同的情况时散时合,走村窜乡,机动灵活,自成体系。到民国年间,还有以汪老四、汪老五等为代表的一批“端公戏班”活跃于安县及周边县市区。从形式上看,“端公戏班”和川剧戏班相似,但组织形式上又与川戏班略有不同,如川剧戏班大都是“职业”戏班,而端公戏班则多属“业余”班子,乐器配置与川戏基本相同,剧目略有差异,“端公戏班”的唱腔多以川剧‘灯戏’和‘高腔’为骨干音调,间或亦穿插某些民间“算命调”。

为了生存,“端公戏班”也要四出转乡、赶庙会、唱大戏,参加一些地方民间民俗活动,如设坛祭祀、灵官镇坛、神祗出巡等,有时还参加一些特殊的“堂会”表演。除班主、巫师和少数几个骨干外,其余人等则多为临时组合。他们既唱戏也“跳端公”,平时或务农或经商,有事时招之即来,事毕后挥之即去。

信息来源: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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