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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阳戏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福泉阳戏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福泉阳戏,原来分布于福泉市全境,现在主要留存在东北部的龙昌镇黄土哨村、地松镇沙子坎村和城厢镇的马田村。福泉市位于贵州省中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北部,全市总面积1688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大部为汉族,苗、布依、水等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4%。这里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主要矿产有磷、煤、铁、钾等20余种,其中磷矿最为丰富,被称为“亚洲磷都”,是目前亚洲最大的磷化工业基地。

福泉市是贵州开拓较早的地区之一,春秋属且兰国,秦汉时期开始设立县治,明清时期历设卫、道、府、州。明朝初年,朱元璋为扫除元朝残余势力,调集大量军队南征云南,尔后又在贵州大量屯军以巩固其西南势力,由于大量屯军及眷属移居贵州,他们远离家乡,对故土、亲人怀着深深的眷念之情。于是,用家乡的各种祭祀、习俗来寄托对故土亲人的相思,阳戏也就这样在福泉这块地方保存和留传下来,至今在福泉已有600多年历史。早在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平越直隶州志风俗篇》就有福泉阳戏的活动情况专述。

福泉阳戏的正规演出每年举行3次。第一次在农历正月间演出,演出时间4天4夜;第二次在农历五月十三日“单刀会”当日为纪念关羽而演出,地点在当地的关帝庙前,时间1天;第三次演出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为纪念神话中的二郎神和历史上的二郎(川主、水神)而演出,祈求庇佑一方平安。此外,还为民间“还愿”进行演出,但相对于正规演出要简单得多。

福泉阳戏由内坛和外坛两部分组成。内坛就是以祭祀仪式出现的二十四坛法事,具有还愿的性质,故民间又称为“还阳戏”、“还愿戏”或“愿戏”,有开坛、发牒、正清、领牲等二十四请神、延神、酬神、送神仪式和“上刀山”、“下火海”、“顶华盖”、“悬钩钓斗”等特技(法术)表演。内坛法事演出不戴面具。外坛主要是戏剧表演,一般都叫“戏”或“演戏”,以娱乐为主要目的,其间还夹杂着花灯表演(故阳戏班的人员一般也是唱花灯能手)。主要剧目有《楚汉相争》、《萧何追韩信》、《霸王别姬》、《孟姜女》、《桃园三结义》、《柳青》、《梅花》、《二郎锁孽龙》等100余个。剧目较优秀,艺术性较高,已基本摆脱了宗教祭祀的束缚,具有较强的娱乐功能。外坛戏剧表演必须戴面具着装演出,演出前需搭台、设坛,祭祀阳戏所敬奉的神祗,除川主、土主、药王、帝君四尊神袛外,还有小山神、增奉关羽为圣的神袛。福泉阳戏不仅有内坛和外坛之分,而且在演出中夹杂花灯表演(称为“灯夹戏,戏夹灯”),在整个傩文化中独具一格。此外,福泉阳戏演出时必须搭台,戴傩面具,表演有故事性,这是它区别于傩堂戏和地戏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

福泉阳戏属民间傩系列,是中国古代“乡人傩”的一个分支,其目的主要是以纳吉和娱人为主。这是中国傩文化由“阴戏”向戏剧演变的重要过渡阶段中,其剧目内容到演出形式,都已经与宗教无太多的直接关系,祭祀仪式与宗教色彩淡出,具有更多的娱乐色彩,表演也日趋戏曲化,反应了傩戏向戏曲(农民戏剧)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的特点,有别于傩戏早期形态,也有别于不戴面具,涂面、脸谱化装的以娱人为主的向农民戏曲发展的傩戏,具有很高的学术和研究价值。

福泉阳戏由世世代代口传心授,据现在的掌坛师聂士学介绍,至今已达36代。其传承的先后次序如下:何法成、邓法林、余法兴、讨伐林、熊法腾、陶法开、陶法兴、陶法清、陶法章、杨发成、陶法树、需正文、陈法兴、韩法盛、印法祥、许法兴、魏法林、董法兴、方法高、秦法通、李- 、李法旺、赵法清、赵法魁、赵法正、唐点高、王点明、王法国、王法旺、方法真、任法兴、杨法真、徐法庭、徐法柱、聂法祥。第36代传人除聂法祥(聂仕学)外,还有邓法宇(邓启宇)、黄法德(黄昌国)、徐法高(徐大学),他们的年龄都在50岁以上,最长的已达65岁。

福泉阳戏原为48坛,现仅存4坛,其中还保留着原始生态文化并开展活动的仅有3坛,另有1坛仅存比较完好的剧本、服饰和还有个别老艺人在世,但已多年不能开展活动。随着经济发展,受外来文化及现代通讯、传媒影响,愿意学习的年青人越来越少,传承已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而且面具、案子、服装、道具等多为原明清时期流传下来的,现已十分陈旧和缺损严重,大量剧目和表演技艺都是代代身口相传,更是濒临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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