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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戏社火

武宁戏社火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武宁戏社火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武宁戏社火(第三批省级)

戏社火,本是古代逐疫的一种仪典。而武宁源于民间的“戏社火”又称“唱傩歌”。“摆戏社火”,据文献记载其始于清代道光1830年。

武宁民间的戏社火,初始是以姓氏,字庭供的菩萨为祭拜中心,随着历史的演变后融入了英雄崇拜,祖先祭祀、忠孝节义,贞节烈妇等内容,每年的正月初在族长或主事的率领下,字庭成员头戴各自崇拜的傩面具、穿红着绿,依土铳队、开路大神、凉伞、旗帐、傩帝、地方神、高曲、秋千、高跷队顺序集结到不门楼镇廒下举行戏社火。

“戏社火”汇集了演、唱、舞、奏等各种民间艺术的表演。其中高曲即为抬阁形式,但分为铁曲、纸曲、杂曲三种,铁曲以童男童女装扮传奇故事,站立在铁架上;纸曲由篾扎纸糊各种戏曲演义故事;杂曲则以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国泰民安等内容。“戏社火至仍在武宁各地传承。

武宁戏社火源于原始巫舞。从上古图腾崇拜,到唐代以前的傩神方相氏,后发展到明清时江西出现的种种受祀奉的傩神,民间驱邪祈太平的傩信仰意识,已渐从虚幻的神化构思中,发展到更为具体的人物型。这种发展与变化,可说明武宁戏社火的神灵信仰并永固不变,随时代的发展,社会人物的变化,将戏社火作为人们精神上的寄托与安抚,祈祷太平安康的一种心理反映。

武宁戏社火在明代年间就有高阳氏三子,方相氏、西楚霸王项羽、金甲将军欧阳晃,明帝宣宗外,还有远古时期的蚩尤氏、东岳天齐仁圣大帝黄飞虎、南宋抗金名将岳飞等,而最具地方人物特色的是宋•政和五年,武宁县鲁溪的熊子达(兵部尚书)之贤妻王玉贞(诰封为抱宗元君圣母)舍命救夫之壮举,更是被后人视为忠烈之神。以上众多神灵都是民族的英雄,社会的功臣和向往缔造太平盛世,赖以除妖降魔的偶像。

1982年版《武宁县志》之“文化篇”记载了清代文人李维纲的《墉埠竹枝词》,其中有“连村正月早迎傩,装点儿童学舞戈,金鼓磔镶轮值后,元宵花灯逐门过”的描述。可见,武宁戏社火在明、清时期就很盛行。新中国成立前,武宁戏社火是以姓氏为基础,每二十年一届,活动一般在春插前的农历二月间举行。由石门镇的七弟十三姓主持(即:张熊刘赵胡罗邹姜朱敖徐肖丁)各姓神祖会倡资,统一策划,历时2-3天,巡回修武两县9乡13社,方圆数十公里。这种规模浩大,不惜巨兀耗资,集结人丁数万,以天地为舞的祀奉活动在武宁民间广为有之。另据武宁县同治九年(1870年)志载:“石门傩爷殿玉湖公裔临生张金善履中耆民张蔚初倡修之后,随着张姓傩的兴起,傩神金甲将军则成为石门辖区七弟十三姓公奉之神。”石门的中村、敖下、九条,船滩的黄沙港,鲁溪的双溪均立有傩案。尤其是石门敖下早在1870年就建有太阳殿。该村现仍有十多位戏社火艺人和原始锣、鼓及歌本、道具等历史见证。2004年,石门楼又将戏社火艺术通过挖掘、整理,组建戏社火艺术演出队。培养传承人20余名。近几年该团队组织参加全县大型民间艺术展演多次。因此,武宁戏社火艺术又获得新发展。

2008年6月被列入省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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