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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鲍鱼

烟台鲍鱼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烟台鲍鱼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芝罘鲍鱼

    鲍鱼,为软体动物,号称“八珍”之一,是极为名贵的海珍品。有盘大鲍、黑鲍、紫鲍、邹纹鲍之分。芝罘沿海的皱纹鲍,是鲍中上品。鲍鱼生长在浅海石礁上,由一面坚厚的盘状硬壳长在背上,以保护肉体,发达的足部牢牢附着于岩礁之上。壳外深绿色,一侧边凸起一楞,有一串小孔,里面灰白色,具有珠光,晶莹润滑,此壳为中药材,称“石决明”,也可作镶嵌钿及贝雕艺术品。鲍鱼肉质柔软细嫩,味道鲜美,可烹调各种佳肴。干制品须经涨发后,再行烹调。此物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灰分等营养物质,是筵席上的珍品。1982年7月,在地留星、豆卵岛海底采捕大鲍5个,最大的壳高12厘米。

烟台鲍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海阳市莱阳市、长岛县等11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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