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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柳子戏

鹤峰柳子戏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鹤峰柳子戏为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鹤峰“柳子戏”,又称“杨花柳”,在鹤峰县流传历史悠久,初始形成于宋元,盛于明清,是恩施州五大地方剧种之一,被誉为湖北戏曲艺术孤品,现今主要流传于走马、五里、铁路等乡镇一带。

鹤峰(古称容美),因其漫长的土司制度,加之所处地理位置,有着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偏远的自然环境,为“柳子戏”等民间文化的发生发展提供了良好土壤。容美土司历来重视政治、经济、文化的开放与交流,尤其是明末清初,容美工农业的发展,促进了文化艺术的繁荣,形成了容美土司戏曲鼎盛时期,成为湘鄂边区的戏曲艺术中心。土司时代境内戏楼建有十多所,“柳子戏”经过三百余年流传,在鹤峰民间形成完整的、系统的、独特的声腔和音乐系统,成为土家族人民所钟爱的地方戏曲之一,被称为土家族民族剧种的“活化石”。其音乐体制属板腔体上下句结构,核心腔调是正宫调,主奏乐器是大筒胡琴。

鹤峰“柳子戏”的挖掘和整理在上世纪取得一定成绩。1955年10月,鹤峰柳子戏参加湖北省民间戏曲音乐、舞蹈会演,引起专家们的重视;1961年秋,湖北省戏曲工作室专程到鹤峰采访,收集整理部分资料;1980年,走马坪成立“走马公社业余柳子戏剧团”,1983年10月,该团参加全国乌兰牧骑式文艺演出队国庆文艺汇演,第一次将柳子戏搬上大雅之堂,荣获文化部和国家民委颁发的“先进集体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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