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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莲花

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殿下莲花为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殿下莲花是流传在大溪镇殿下村、桥外村一带的民间曲艺。殿下莲花的表演形式是8-10人走唱或站唱,演唱时由一人领唱(俗称放调)众人帮唱,演唱时放调者两手执短鞭,帮唱者各执一件乐器,有:长鞭、碰铃、盆、碗、盏等响器,没有其他乐器,唱腔旋律较为动听,在当地很受民众的欢迎。

殿下莲花的流传,与当地的民间信仰习俗有着密切的关系。殿下莲花是在清朝道光年间从海门传入的,据说当时大溪殿下有个赵姓年轻人在海门经商,看到当地迎人胜中有此形式,出于爱好便拜师求教,学成后回乡带领一班年轻人教学传唱,并取名“殿下莲花”。时逢天旱,当地乡绅聚集民众拜龙王求雨,将殿下莲花用于求雨送龙归位的仪式中。此后,殿下莲花便成了当地庙会、迎人胜等大型民俗活动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新中国成立前夕,殿下莲花已传至第四代。解放后破除迷信,殿下莲花基本绝迹。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文化部门的挖掘整理,殿下莲花得以新生,并时常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文艺演出和大型节庆- 活动。

殿下莲花基本特征一是叙事性较强;二是气氛热烈富有渲染力;三是无丝弦伴奏,结构严谨。从曲调看,以6个乐句为一段,一段一段反复进行,所有响器为节奏型伴奏,演唱时实际音高以放调人的调门音高而定。

殿下莲花具有民间文学和民间音乐的研究价值,对于半山区民间音乐特别是民歌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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