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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苗族芦笙舞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榕江苗族芦笙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滚仲苗族芦笙舞以滚仲苗寨为中心,分布于贵州榕江县八开、乐里、平永、塔石、兴华等乡镇的部分地区,表演中芦笙种类和曲调都很多,音色高亢清亮,男性动作热烈欢快,女性动作飘逸轻盈,在贵州苗族芦笙舞中独树一帜。水城苗族芦笙舞又称“箐鸡舞”,是苗族同胞聚会时表演的一种集体竞技舞蹈,来源于苗族“老谱”在民族斗争和生产生活中的经历,以水城县南开乡小花苗支系芦笙手所跳的舞蹈最具代表性。

芦笙舞是苗族人民举行祭祖和节日、喜庆活动时所跳的传统民间舞蹈,源于古代播种前祈求丰收、收获后感谢神灵赐予和祭祀祖先的仪式性舞蹈,广泛流行于苗族地区。其中贵州的苗族芦笙舞主要分布在雷山、关岭、榕江、水城等地。芦笙舞表演时气氛热烈而欢快,现已成为苗族民众在稻谷收获后至来年春播前的农闲期间和喜庆佳节时都要演出的自发性舞蹈。

芦笙舞的舞曲和舞步各地大同小异,芦笙舞曲根据内容可分为礼乐曲、叙事曲、进行曲、歌体曲和舞曲等。芦笙舞有吹笙伴舞、吹笙领舞和吹笙自舞几种形式,吹笙伴舞、吹笙领舞两种形式中吹笙者7人、9人、11人或更多人均可,吹笙者不舞或在场中小舞,周围男女群众层层环绕舞蹈,场面蔚为壮观。芦笙舞动作可概括为走、移、跨、转、立、踢、别、勾、翻等主要类型,这些动作或庄重肃穆,或生动紧凑,或明快洒脱,或轻灵敏捷,反映了苗族人民多样的生活与文化形态。

目前,这一独特的民族民间舞蹈表现形式正面临着后继乏人、濒临失传的窘境,急需抢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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