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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年

羌年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羌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羌年”是指产生并流传于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境内,幅员面积2869平方公里,东接江油市,西靠茂县,北抵松潘、平武县,东经103044’至104027’,北纬31049’至32013’最高海拔4769米,最低海拔540米,相对高差4229米,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

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北川羌族生活在相对独立的封闭的环境中,因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在节日庆典方面,便鲜明地反映了羌民族传统文化的特色,其中最为盛大隆重的就是“羌年”,羌族人民的新年,农历的十月初一。为了和汉族的春节相区别,又称为“羌年”或者“过小年”,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羌族原始宗教的上坛经典《木姐珠》上说,天神木比塔的幺女儿木姐珠,执意下凡与羌族青年斗安珠结婚。临行时,父母给了树种、粮食和牲畜作陪嫁。木姐珠来到凡间以后,很快繁衍了人类,所种的树木骤然成林,粮食丰收,牲畜成群。木姐珠不忘父母的恩泽,便在秋收以后把丰收的粮食和肥壮的牲畜摆在原野上,向上天祝寿。从此以后,“羌年”就成为羌民喜庆丰收、感谢上天的日子。

过去,每当“羌年”来临,各寨都要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届时,全寨男女老少都穿上节日的盛装,带上祭品、咂酒和食品,聚集在设在野外的庆祝场地。庆祝活动大体由祭祀和娱乐两部分组成,由寨子里德高望重的老人主持。先宰杀山羊或牦牛祭祀天神,焚烧用纸做成的猛兽模型,以此感谢上天,驱除-,接着男女老少在草坪上围成一个个圈圈,载歌载舞,俗称跳喜庆沙郎,继而开饮咂酒,互赠美食,共祝新年,一直狂欢到深夜,才尽兴而归。由于历史的原因,庆“羌年”活动曾一度中断。1986年,在北京的部分羌族同胞倡议恢复“羌年”,得到国家民委的支持。1987年农历十月初一,四川省民委在成都举行了“文革”以后首次庆祝“羌年”大会。自次以后,羌族地区就统一以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一为“羌年”,开展庆祝活动。十几年来北川庆羌年活动从未间断。

现在和过去不同的是,庆祝活动不在以村寨为单位,主要以乡镇组织,在县城举行的全县庆羌年活动尤为隆重。

“羌年”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性的节日。人们走出家门,聚在一起,共同欢度佳节,共同庆祝丰收,共同憧憬未来,气氛喜庆而热烈。因而不仅被羌人看重,也深受各族人民的喜爱。

“羌年”又称“过小年”有悠久的历史渊源。羌族原始宗教的上坛经典《木姐珠》上说,天神木比塔的幺女儿木姐珠,执意下凡与羌族青年斗安珠结婚。临行时,父母给了树种、粮食和牲畜作陪嫁。木姐珠来到凡间以后,很快繁衍了人类,所种的树木骤然成林,粮食丰收,牲畜成群。木姐珠不忘父母的恩泽,便在秋收以后把丰收的粮食和肥壮的牲畜摆在原野上,向上天祝寿。从此以后,羌年就成为羌民喜庆丰收、感谢上天的日子。

过去庆“羌年”,由各寨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庆祝活动大体由祭祀和娱乐两部分组成,先宰杀山羊或牦牛祭祀天神,焚烧用纸做成的猛兽模型,以此感谢上天,驱除-。接着男女老少在草坪上围成一个个圈圈,载歌载舞,俗称跳喜庆沙郎。继而开饮咂酒,互赠美食,共祝新年,一直狂欢到深夜,才尽兴而归。

现在,庆祝活动不在以村寨为单位,主要以乡镇组织,在县城举行全县庆“羌年”活动。

信息来源: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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