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盆地西北部向藏东高原过度的高山峡谷地带的北川羌族自治县,是我国羌族最主要的聚居地,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
羌语称碉楼为“邛笼”。早在2000年前《后汉书'西南夷传》就有羌族人“依山居止,垒石为屋,高者至十余丈”的记载。碉楼多建于村寨住房旁,高度在10至30米之间,用以御敌和贮存粮食柴草。碉楼有四角、六角、八角几形式。有的高达十三四层。建筑材料是石片和黄泥土。墙基深135米,以石片砌成。石墙内侧与地面垂直,外侧由下而上向内稍倾斜。修建时不绘图、吊线、柱架支撑,全凭高超的技艺与经验。建筑稳固牢靠,经久不衰。
羌族民居为石片砌成的平顶房,呈方形,多数为3层,每层高3米余。房顶平台的最下面是木板或石板,伸出墙外成屋檐。木板或石板上密覆树丫或竹枝,再压盖黄土和鸡粪夯实,厚约035米,有洞槽引水,不漏雨雪,冬暖夏凉。房顶平台是脱粒、晒粮、做针线活及孩子老人游戏休歇的场地。有些楼间修有过街楼(骑楼),以便往来。
北川山势陡峭,羌人都聚居在大山区,以前都就地取材,以当地的片石浆砌而成石雕房。据汉代文献记载,羌人都靠山建房居住,“垒石为室”,说明早在两千多年前,羌人就盛行用石头建造房屋。这种石砌的房屋通常为三层,称为石碉房,最高的达十几层,象宝塔一样,称为碉楼。石雕房具有民居和军事防御之功能,历来受到官军的仇视,历次官军征伐北川羌寨,都把碉房当作军事目标加以摧毁。
直到清代中期,北川羌人仍然普遍使用石雕房。清代后期开始,地方官员大力提倡羌人把传统的石雕房改建为木结构房屋,直到近年还有部分人住在石雕房。由于种种原因,羌人逐渐放弃了石碉房,选择了吊脚楼。但他们仍然保持了对石头的偏爱,住房的保坎、隔墙往往都用石头砌成。
现在北川羌人为了利用不大的地基修建尽量大一些的房屋,往往靠山一方修成一楼一底,同时向山谷方向的坡地延伸,连接一间两楼一底的楼房,其二楼与屋基齐平,几根柱头立在低于屋基两三米的山坡上。木质吊脚楼掩映在绿树翠竹丛中,与周围大山和谐向融,极有羌族特色。吊脚楼的最下层,多用石头砌成一米多高的石墙来圈养牲畜,与屋基齐平的二楼住人,三楼堆放杂物。特别是二楼屋里都设有一个火塘,用来烤火取暖;火塘上面吊一个可以自由滑动的木构,用来悬挂鼎锅或茶壶,供煮饭、烧水之用。火塘还是羌民熏制腊肉的地方,挂在火塘上长时间熏制的腊肉自然醇香可口,不易变质。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北川羌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一是认为住石雕房没有出息,是贫穷落后的象征。如今,住石雕房的人家屈指可数,而废弃的石雕房残墙断壁随处可见。二是认为,借钱贷款修建小洋楼就显得富裕了。在低山沿河地带,砖混的小洋楼正在取代吊脚楼。结果是花费了不少人力和财力,修建的房屋不伦不类。
信息来源: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