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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宝秧歌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亮宝秧歌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亮宝,亦称蒲州伞秧歌,汉族民间舞蹈,源于永济市蒲州(今蒲州镇)一带,系蒲州先民社火祭祀活动中一种行进中仪仗形式的自我表现行为。亮为展示之意,宝即贵重物品,亮宝之法是将宝物(首饰、金银、珠宝、瓷器等)粘贴在竹篾上端,再将竹篾扎在高杆(竹竿)上,配以纸穗、绣球、铃铛等饰物,竹篾因承重而向下弯曲成伞骨状,故民众也将其称之为“金银伞”、“花伞”、“青瓷伞(挂青瓷小餐具)”等。

据艺人口传,明清时期蒲州民众每年节日都要到大庆关集中表演,解放初期,大庆关被黄河淹没,伞秧歌只在三个公社境内流传:西南社——上店头、贺家巷、鲁家,东南社——后坡、东阎郭,东北社——苏家屯、北阎郭。每年二月初五至十一三社庙会(敬奉吕洞宾),二月二十一至三十万固寺庙会,是花伞秧歌表演相对集中的时期。表演时,伞把一端必须顶住肚子,因此表演者要挺凸肚子而上身后仰,为了安全起见,艺人们用一根长布带通过脖子,腰间缠绕几圈,肚子前留一松兜,将伞把插入,双手紧握伞把马步蹲裆,踩着“三闪”、“路经”、“乱劈叉”的锣鼓点,前进、后退、转圈。演员均为男性,头戴小孩相公帽,身披妇女花红衣,脸上扮成三花脸,滑稽幽默,给人以视觉上的愉悦。

永济亮宝是当地民众喜闻乐见的社火表演形式,它最初是一种原始的民间信俗活动,通过向神祇亮宝来取悦仙灵,祈福祛灾,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展为庆丰收、欢度节日的文娱活动,因其历史久远,舞蹈道具原始古朴,故而具有比较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信息来源:山西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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